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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1 主 耶 和 華 的 靈 在 我 身 上 ; 因 為 耶 和 華 用 膏 膏 我 , 叫 我 傳 好 信 息 給 謙 卑 的 人 ( 或 譯 : 傳 福 音 給 貧 窮 的 人 ) , 差 遣 我 醫 好 傷 心 的 人 , 報 告 被 擄 的 得 釋 放 , 被 囚 的 出 監 牢 ;

報 告 耶 和 華 的 恩 年 , 和 我 們 神 報 仇 的 日 子 ; 安 慰 一 切 悲 哀 的 人 ,

賜 華 冠 與 錫 安 悲 哀 的 人 , 代 替 灰 塵 ; 喜 樂 油 代 替 悲 哀 ; 讚 美 衣 代 替 憂 傷 之 靈 ; 使 他 們 稱 為 公 義 樹 , 是 耶 和 華 所 栽 的 , 叫 他 得 榮 耀 。

他 們 必 修 造 已 久 的 荒 場 , 建 立 先 前 淒 涼 之 處 , 重 修 歷 代 荒 涼 之 城 。

那 時 , 外 人 必 起 來 牧 放 你 們 的 羊 群 ; 外 邦 人 必 作 你 們 耕 種 田 地 的 , 修 理 葡 萄 園 的 。

你 們 倒 要 稱 為 耶 和 華 的 祭 司 ; 人 必 稱 你 們 為 我 們 神 的 僕 役 。 你 們 必 吃 用 列 國 的 財 物 , 因 得 他 們 的 榮 耀 自 誇 。

你 們 必 得 加 倍 的 好 處 , 代 替 所 受 的 羞 辱 ; 分 中 所 得 的 喜 樂 , 必 代 替 所 受 的 凌 辱 。 在 境 內 必 得 加 倍 的 產 業 ; 永 遠 之 樂 必 歸 與 你 們 ( 原 文 是 他 們 ) 。

因 為 我 ─ 耶 和 華 喜 愛 公 平 , 恨 惡 搶 奪 和 罪 孽 ; 我 要 憑 誠 實 施 行 報 應 , 並 要 與 我 的 百 姓 立 永 約 。

他 們 的 後 裔 必 在 列 國 中 被 人 認 識 ; 他 們 的 子 孫 在 眾 民 中 也 是 如 此 。 凡 看 見 他 們 的 必 認 他 們 是 耶 和 華 賜 福 的 後 裔 。

10 我 因 耶 和 華 大 大 歡 喜 ; 我 的 心 靠 神 快 樂 。 因 他 以 拯 救 為 衣 給 我 穿 上 , 以 公 義 為 袍 給 我 披 上 , 好 像 新 郎 戴 上 華 冠 , 又 像 新 婦 佩 戴 妝 飾 。

11 田 地 怎 樣 使 百 穀 發 芽 , 園 子 怎 樣 使 所 種 的 發 生 , 主 耶 和 華 必 照 樣 使 公 義 和 讚 美 在 萬 民 中 發 出 。

大喜的讯息

61 主耶和华的灵在我身上,因为耶和华膏立了我,

让我传福音给贫穷的人,
差遣我医治伤心的人,
宣告被掳的人得释放、
被囚的人得自由;
宣告我们上帝耶和华的恩年和祂报仇的日子,
安慰一切悲哀的人;
以华冠取代锡安哀伤者头上的灰尘,
以喜乐的膏油取代他们的哀伤,
以颂赞的外袍取代他们的沮丧。
他们将被称为耶和华所栽种的公义橡树,
以彰显祂的荣耀。
他们必重修古老的荒场,
在久已毁坏之地重建荒废的城邑。

异乡人要为你们牧放羊群,
外族人要为你们耕种田地、
照料葡萄园。
你们要被称为耶和华的祭司,
我们上帝的臣仆。
你们必享用各国的财宝,
夸耀自己拥有他们的财富。
你们曾经蒙受耻辱,
如今将得到双倍的福分;
你们曾经遭受屈辱,
如今将因得到产业而快乐。
你们将在自己的土地上得到双倍的福分,
享受永远的快乐。

“因为我耶和华喜爱公正,
憎恶抢劫之罪。
我必凭信实赏赐我的子民,
与他们立永远的约。
他们的后代必享誉列国,
子孙必名闻万邦,
看见的人都承认他们是蒙上帝赐福之民。”

10 我因耶和华而无比喜乐,
因我的上帝而心里快乐,
因为祂给我穿上救恩的衣服、
披上公义的袍子,
使我像戴上华冠的新郎,
又像戴上饰物的新娘。
11 大地怎样使嫩苗长出,
园子怎样使种子发芽,
主耶和华必照样使公义与颂赞在万民中滋长。